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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天天消息

2023-06-02 20:42:22

在今年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22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表示,2022年,金沙江、牛栏江、南盘江等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滇池全湖水质类别为Ⅳ类,阳宗海水质类别为Ⅲ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均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连续两年优级天数突破200天,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五;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大保卫战均完成目标任务

在生态环境工作中,昆明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22年组织了6批次491件的市级验收,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3个问题整改和1122个交办投诉问题。


【资料图】

在蓝天保卫战中,2022年,昆明市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抓好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成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市级督导专班,实行全天候、24小时的持续防控。严格扬尘、臭氧污染防控现场督促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昆明市空气质量进行精细化分析,通过无人机、便携式监测设备等对昆明市污染物进行溯源,提出精细化管控建议,发布空气质量预判周报50期、空气质量预警8次。

在碧水保卫战中,印发实施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开展劣V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通过昆明市水环境质量平台及时发送国考断面水质超标预警信息,发布地表水断面水质预警通报13次。

在净土保卫战中,昆明市制定实施了防治工作要点,完成133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完成国家下达昆明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3个、省级试点项目2个;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位排查24个,完成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整改验收47座。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规范医疗废物及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指导疫情防控常态化涉疫垃圾处置。

持续开展自然生态和城市环境保护

在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等六部门针对“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部门联动整改销号,形成联动整改常态化机制,并通过“绿盾”行动与环保督察有机衔接,督促相关县、区完成“绿盾”行动中近年来在云南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涉及我市卫星遥感监测73个相关点位的现场核查和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相关办法,牵头组织禄劝、晋宁、寻甸分局,对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宁梅树村省级地质自然保护区、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日常检查。

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昆明市制定印发相关工作通知,为2022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支撑,并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际工作,印发考核办法及“十四五”实施方案。完成昆明市生物物种名录编制工作,出版《昆明市生物物种名录(2021版)》。

水土保持方面,全市共完成337.5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

目前,昆明已建成并投运27座城镇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日处理能力总计达231万立方米(含初期雨水规模),2022年实际年处理水量总计为72238.88万立方米,合计平均负荷率达85.68%。

此外,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设计日处理能力为750吨的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提升至6000吨/日,同时加速启动嵩明二期、空港二期等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预计2023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2022年昆明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2022年,昆明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工作办法(试行)》《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编制上报《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草案)》,组织开展《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2022年,全市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全年共审批环评文件722件,核发排污许可证655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489个。累计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98件,罚款9805万元。办理减免处罚案件615件,减免罚款金额8812万元。组织开展昆明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企业共计280家。开展6批次“绿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组累计检查各类对象842个,存在问题对象609个,发现环境问题1184个,提出整改建议1895条,涉嫌环境违法累计立案217件,实现昆明市域全覆盖。通过各平台受理投诉件13268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在污染源监控与信息化建设方面,昆明持续归集、整合、更新污染源档案相关数据2560万余条。建立我市11259个排污单位与163919套档案的对应关系。在全市进行污染源档案手机App的推广使用。

此外,昆明还发布实施《流域水文水质模型构建技术规程》《蔬菜废弃物处理处置规范》。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7场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创文”志愿服务等活动50余场。积极推进昆明市全面托管磨憨镇(含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磨憨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2025)》编制。成立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项目合作和技术交流。

2023年,昆明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昆明加快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造“高原明珠、绿美春城”贡献生态环境保护力量。(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美编赵云萍制图)

生态环境质量

总体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100%,其中优246天、良119天。与2021年相比,优级天数增加37天,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降低13.68%,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与2021年相比,安宁市、禄劝县、石林县、嵩明县、富民县、宜良县、寻甸县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东川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

声环境质量

2022年昆明市主城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达标。主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达二级(较好),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好),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在一级(好)和二级(较好)之间。与2021年相比,东川区、石林县、寻甸县的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上升。

辐射环境

2022年昆明市辐射环境保持平稳。14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值。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2022年,昆明市年平均降水量为838毫米,较常年偏少79毫米、偏少9%。年平均气温为16.0℃,与常年平均值持平。2022年昆明市域范围内共发生2.0级以上地震34次,昆明地区地震活动水平总体正常。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自然生态环境

森林资源:昆明市是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资源位于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2022年,全市完成营造林55万亩。

自然保护地:昆明市现有自然保护地20个,其中自然保护区6个、森林公园4个、风景名胜区5个、地质公园3个、湿地公园2个。

生物多样性:昆明市自然生态系统相对丰富,有9个植被类型,20个植被亚型,56个群系,118个群丛;全市共有大型真菌、地衣、高等植物、脊椎动物共计6818种(部分类群含种下等级),其中大型真菌832种,地衣317种,高等植物4856种,脊椎动物813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89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1种、野生植物18种。

国土资源:全市土地面积共计21012.9231平方公里。2022年,8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验收,建设规模1.95万亩;新增耕地面积0.0223万亩。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2年,昆明市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柴河水库因蓄水不足未供水外,其余20个水源地年均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

纳入国考地表水水质:全市纳入国考地表水监测的27个水质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8个,占29.63%;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44.44%;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18.52%;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7.41%。

滇池及滇池流域水质:滇池全湖水质类别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9.9,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与2021年相比,水质类别保持不变,营养状态由中度富营养转为轻度富营养。35条滇池主要入湖河道中,2条河道断流,20条河道水质类别为Ⅱ—Ⅲ类,11条河道水质类别为Ⅳ—Ⅴ类,2条河道水质类别为劣Ⅴ类。

阳宗海及阳宗海流域水质:阳宗海水质类别为Ⅲ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1.7,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2021年相比,阳宗大河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不变,七星河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Ⅲ类不变,摆依河(引洪渠)断面水质类别由Ⅳ类提高为Ⅲ类。

滇池流域外主要河道水质:与2021年相比,螳螂川—普渡河的普渡河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富民大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和温泉大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类别均保持不变,中滩闸门断面水质类别由劣Ⅴ类提高为Ⅴ类,鸣矣河通仙桥断面水质类别由Ⅴ类提升为Ⅳ类;牛栏江的河口断面水质类别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崔家庄断面、七星桥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Ⅲ类不变,四营水文站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Ⅳ类不变;小江的四级站断面、阿旺(姑海)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不变;金沙江的蒙姑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不变;狗街断面水质类别由Ⅴ类提升为Ⅳ类,禄丰村断面、柴石滩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Ⅲ类不变。

地下水水位及水质:全市地下水水位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按照相关标准综合评价,根据地下水质量等级划分,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水质相对较差,基岩水水质相对较好,地下热水化学成分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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